| 黔东南州开展涉及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及公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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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20 08:34 文章来源:黔东南人民政府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黔价费[2006]227号《关于对涉及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清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06]227号)工作安排,我们对全州涉及出租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并要求涉及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按以下内容公示,切实减轻出租车主的负担。
项 目
名 称 审批部门及
审批文件号 执 收
单 位 收 取
对 象 收 取
标 准 备 注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原国家物价局[1992]
价费字414号 工商部门 车主 30元/月 对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出租车经营者收取
出租车计价器检定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 黔价费[2006]149号 质监部门 车主 50元/年.台.次 一年一检
计价器校表费
未收取
经营权证书工本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 黔价费[2006]149号 运管部门 营运车辆 5元/套
运营证工本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 黔价费[2006]149号 运管部门 营运车辆 5元/套
服务上岗证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 黔价费[2006]149号 运管部门 城市客运 从业人员 5元/套
岗前培训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 黔价费[2006]149号 运管部门 城市客运 从业人员 25元/人.5天
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省建设厅黔建城通[2002]183号 交通部门 城市营运 车辆 3500元/年
磁卡工本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 黔价费[2006]149号 征费稽查处 机动车辆 10元/卡
审验合格证工本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1992]黔价非字第116号 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辆 1元/份
机动车安全
技术检验费 省物价局黔价费
[2005]20号 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辆 100元/车.次
汽车反光号牌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辆 100元/副 含号牌专用固封 及安装费用
含照片费和塑封费
汽车不反光号牌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辆 80元/副
行驶证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辆 15元/证
临时行驶证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辆 10元/证
机动车驾驶证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辆 10元/证
发票工本费
使用计价器后税务部门未能及时提供发票
政
府
性
基
金 养路费 省政府黔府办发
[1994]39号 征费
稽查处 车主 250元/月
客货运附加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 黔价费[2006]149号 运管部门 车主 取消
价格调节基金 无 无
经
营
性
收
费 汽车检测收费 (质量检验) 省物价局黔价经
[1997]70号 检测中心 车主 182元/次
二级保养 省物价局、省交通厅
黔价费[2002]334号 修理厂 车主 249元/次
其
他 个协会费 60元/月
强制保险 3800元/年
灭火器配置 100元/台
出租汽车 挂靠服务费 100元/月
安全行驶
纪录器 省物价局黔价费[2004]160号 车主 1750元/台
计价器 75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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